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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真

北京京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上海大学法学院强制执行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
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,加入京商前,在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从事外商投资法律工作,为力宝集团、乐宾百货集团、新加坡康威医疗集团、新加坡金鹰集团等跨国集团在中国房地产、医疗、保险、教育等多个领域的投资决策提供法律支持。擅长投融资、房地产及建设工程、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等民商事争议解决及执行裁决、执行衍生诉讼案件的办理,服务的客户包括远洋集团、中铁北京局集团、宝武集团、中国工业报社等企事业单位。
参与编写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批复理解与适用》《最高人民法院股权执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》《执行实务难点问答》《越南民事判决执行法》(译作)等多部执行著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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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代表案例

1.代理李某卿撤销终结执行裁定执行监督一案,获最高院支持。

2.代理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予恢复执行申诉一案,获最高院支持。

3.代理客户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答辩意见获法院支持,帮助客户避免400余万元的损失。

4.代理宁波远霖昱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借款纠纷一案,帮助当事人实现1.8亿元核心资产的诉前保全。

5.代理芜湖远澈毕方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撤销责令追回财产通知执行异议一案胜诉,帮助客户避免1.148亿元赔偿责任。

6.代理洪洞县恒富昌贷款公司执行异议案,挽回损失9千余万元。

7.代理远洋集团与河南某地产公司达成14亿元债权执行和解。